行政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因應國人向外國業者網路購買勞務情形頻繁,且不易課稅造成稅源流失的現象,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該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建議及歐盟、日本、韓國等作法,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自然人買家的外國業者,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確保稅源、維護租稅公平。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 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定義。(修正條文第2條之1及第6條)
二、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修正條文第28條之1)
三、 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並刪除境內買受人購買國外勞務限額免稅規定。(修正條文第36條)
四、 為免現行營業登記文字造成外界與其他機關主管登記義務混淆,將「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修正條文第28條等)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