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鄭宏斌╱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與立委今天中午便當會討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年薪兩百萬元以上的高階人員來台,每年至少居住183天以上,就可半數減免所得稅。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在不改變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資格審查的原則下,希望放寬生活便利性,包括簽證、居留、租稅、退休等,讓工作環境更加友善。
草案規定,雇主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應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學校延攬外國教師則向教育部申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可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等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
徐國勇也說,如果是藝術工作者,可不經雇主申請,直接向勞動部申請來台從事藝術工作。在居留方面,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配偶跟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參加全民健保不用受到六個月等待期的限制。
徐國勇說,外國專業人才也可申請尋職簽證,一次六個月,這六個月的尋職期,台灣等於多一個觀光客,只有利益、沒有損害。外國學校畢業的外國學生,也可來台實習,但同樣受到月薪至少47971元的規定,不會排擠台灣藍領勞工的工作機會。
租稅優惠方面,徐國勇說,年薪超過兩百萬的高階人員來台,居住每年至少183天以上,就給予所得稅半數減免的優惠,最多三年。
徐國勇指出,草案是針對外國人,中國大陸並沒有適用,但港澳居民可比照適用;今天會中針對細節有一些討論,尚未定案,還會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