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院通過反避稅制度 企業應及早因應

台灣立院通過反避稅制度 企業應及早因應

立法院今年7月三讀通過建立反避稅制度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啟銘建議,儘管該修正案有「日出條款」,正式上路時間未定,但面對鄰近國家都已先後加強反避稅立法時,建議台商及早檢視投資架構,以降低稅務風險。

儘管財政部期待新制盡快上路,但王啟銘表示,制度的實施有幾項先決條件:包括需要以兩岸租稅協議生效為前提,同時我國必須先簽署金融帳戶資訊主動交換共同申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Standard,CRS),另外新法的子法需完備後才能實施。

由於目前兩岸租稅協議生效時間表還未可知,再加上台灣並不是OECD成員,因此無法和其他國家簽署CRS,這也讓台灣的正式實施時間打了個問號。

他並稱,約有90個國家都將於2017年至2018年加入簽署CRS,包括避稅天堂的維京群島、薩摩亞等都在簽署之列,甚至香港和新加坡都已進入立法程序。

王啟銘指出,未來查核海外金流將成為稅務單位重要的掌控依據,因此台商企業可以考量在成本不過高的情況下,提前安排。

他並強調,台商不少境外公司雖都設在盧森堡、薩摩亞等國,但台商多半不是在當地開戶,而是透過香港、新加坡,或是台灣OBU註冊。未來一旦香港與新加坡立法通過,等於台商設立的境外公司架構或金融就需要揭露。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