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挪用客戶款項達5年新高 金管會:不容再發生

永豐銀行理專被爆挪用客戶帳戶數千萬元,且今年截至8月為止,金管會統計已開罰8件,罰鍰達新台幣5100萬元,件數與金額都較前4年高,金管會表示,已要求各銀行做好內控、加強檢查,不容再發生。

對於有民眾向立委爆料至永豐銀行忠孝分行臨櫃查詢帳戶,發現理專挪用帳戶數千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民眾在8月19日察覺在永豐銀帳戶的存款短少,進而向銀行提出檢舉,永豐銀也在20日向金管會主動通報。

黃光熙指出,有關理專涉挪用的確切金額、受害人數以及時間等都必須進一步查證,依照規定7天之內,銀行的稽核部門必須向金管會詳細說明。

根據銀行局統計,民國104年只有1件、罰鍰300萬元;105年有3件、罰鍰1200萬元;106年有4件、罰鍰1900萬元;107年有2件、罰鍰1000萬元;今年截至8月22日止,則暴增至8件、罰鍰高達5100萬元;合計共開罰18件銀行理專盜領裁罰,累積裁罰金額逼達9500萬元。

金管會今年第一屆開始實施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永豐銀行在7家前段班銀行的榜單上,卻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重大事件。

對於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愈來愈多,金管會主秘陳開元表示,主委顧立雄很重視這類消費者權益案件,要求各銀行理財部門做好內控、加強檢查,不可再發生客戶資金挪用、欺瞞等事件,再過一段時間會看到成果。

黃光熙也指出,金管會在今年已經通過銀行理專人員的自律規範,並於6月14日備查,內容包括銀行須建置妥適有效的理專輪調制度,理專的休假期間執行內部查核等10大項目,作為銀行業的內部控制指導性規範。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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