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訊─金管會: 銀行理專挪用資金將究責總行督導責任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根據金管會資料,今年以來到8月22日止,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的裁罰案件,已有八件,已是去年一年的四倍。

若以近五年來看,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被罰案,則有18件,裁罰金額合計有9,500萬元。

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件愈來愈多,金管會如何確保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主秘陳開元表示,主委很重視這類消費者權益案件,「不容許再發生」,各銀行須做好內控,不可發生客戶資金挪用等事件。

銀行局在日常監理,及檢查局檢查,也會加強理專部分的檢查。

他說,金管會之前與銀行負責人座談時,也宣示重視此事,各家負責人回去都要求理財部門、內控部門,「不要再出事了」,在一段時間後會看到成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金管會6月14日核備銀行公會提報的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規範,銀行須參考銀行公會訂定的規範,修正內控措施,強化防弊,調整期為六個月。

金管會並要求銀行內部稽核單位,應在後年(2021年)第1季,針對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查核,並在第2季將查核結果報金管會,未來也會列金檢項目。

金管會表示,已要求各金融機構不得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行為,否則就要追到總行督導責任。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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